加快发展新农业 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发布日期:2015-09-10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这句话出自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用这句话来表述农业与柳州发展的关系也尤为恰当。柳州虽然作为中国西南的工业重镇,但农业始终是柳州发展是基础产业,更是根基产业。解决柳州农业的问题,就是解决柳州的发展问题,促进柳州农业的发展,就是推动柳州整体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农村的发展。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农业发展的基本三要素也悄然发生着改变,习近平同志曾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农业的改革也是如此。“新农业”的提倡,反映了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也指明了农业发展的新方向
一.农业生态化 开拓绿色农业新面貌
目前正值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之时,转变生产方式和经营理念、走生态化发展之路成为柳州市农业快速步入健康发展轨道的主导思路。通常所谈到的“生态”多指生命有机体与其生存环境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结构与功能之间的关系。但是农业要沿着“生态”之路发展就必须考虑到“和谐”,即农作物与环境的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整体农业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农业作为人工的生态系统,在生产过程中不合理的开发与索取造成资源质量下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结果必然是农业的不可持续的发展。近年来由此产生的农作物、经济作物成果质量迅速滑坡,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威胁着市民的健康。因此,注重生态农业整体效益的发展模式,不仅是对过去不合理生产方式的反思,更是对“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生态学基本原理的遵循,从而来建立起更为优化的生态农业体系。
一是新农业经营主体意识生态化 农民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体,其生态意识是现代农业生态化发展的关键。目前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许多问题都是由于决策者、管理者以及生产者缺乏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而引起的,譬如资源过度开发,过度耕种土地、放牧造成土质下降,甚至导致土地沙化、荒漠化。在开发的过程中也存在大量资源的浪费,由于近年来柳州市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数量的增加,土地除了流转以外还有大量闲置无人耕种。不论是过度开发还是资源闲置都是农业经营主体生态化意识不强所造成的,农业生态平衡的被破坏最终将导致农业生态危机。因此,加强农业生态的相关知识的教育与宣传必不可少,提高农民素养,提高土地高效利用和绿色种植。
二是新农业规划生态化 新农业发展必须针对柳州市的当地资源、环境特点、农民意愿来进行规划。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调整农业生产的产品结构、生产结构,转变生产模式。现代农业发展既要考虑农生产规划,也要考虑非农业生产规划。现代农业发展既要包括发展特色农业和扩展品牌农业,也要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到现代农业这个大范畴中来。因为农业问题不单单是一个产业的发展,还关系着农村的地区发展、农民的发展。在目标的规划上,追求农业经济的高效,农村社会的和谐,农业景致的美观,实现多项目标合一。在功能的规划上,生产、加工和销售有效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结构,拓展农业产业功能。
三是新农业管理生态化 新农业管理的生态化是要求在农业系统内部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控、协调结构和功能、优化农业发展环境。其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之力人们往往无法阻挡,但面对自然灾害应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及农村社会组织做好应急预案,尽可能地减少由于自然灾害给农民带来的损失。社会环境中需要政府的服务与引导,打通资金、技术、信息等渠道,有效整合社会闲散资金,搭建农村金融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为农村金融流动提供优质环境。另外,积极与农业研究所合作,加大当地农业生产中的技术投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为本地农业出谋划策,确保满足农业转变增长方式的技术要求;对外加强沟通合作,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并迅速反馈,确保提供农业适应市场发展的信息保障。
二.农业产业化 发展农业园区新模式
农业产业化是促进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但由于过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导致土地分散,很难形成较大规模的开发和投入。因此以政府为牵头,以企业为带动者,以工业园区的理念来建设和管理,形成现代农业在空间地区上的集聚区,这也是是农业发展适应市场需要的必由之路。目前柳州市的农业生产多项已经初具规模,譬如茶叶、制糖等。
一是因地制宜选择产业经营模式 从利益关系来看,农业产业化是市场农业中多方利益的集合体,因此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到产业化的生存与发展,尤其要保护农民的利益。首先要进入资本,对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进行必要改造。其次,农民由于自身限制往往关注短期利益,为了确保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要尊重农民意愿,选择其可接受的模式去发展。
产业经济模式的创新,离不开龙头企业的引导和带动。龙头企业对于做大做强产品有十分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经营经验。目前柳州市农业企业发展迅速,但其发展规模和实力仍然需要进一步提升。利用柳州现有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如柳江蜜桔、三江茶叶、融安金桔等,通过企业进行集中生产、包装,调动其仓储物流方面的优势,把知名农产品扩大知名度,提高产品附加值。
二是加快农村土地确权。农业产业化发展是以土地的适度规模为前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指出,农民要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充分尊重其意愿,但柳州市流转的土地中近80%未登记确权,一旦发生纠纷,由于权责不明晰导致农民的利益可能受损。因此,加强土地确权必要性进行宣传,同时完善农业担保服务体系,探索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让农民在土地经营和农业产业化中保障自己的土地收益。
三是大力发展农民组织。发展农业产业关键还是在农民。充分发挥农民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主体作用,需要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水平和相关能力。近年来,柳州市大力推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着力推进农业发展组织形成创新,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为增强农民进入市场,实施产业化经营提供了正向的引导。
社会的进步意味着当前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基本适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有着更深层的意义:柳州市作为中国西南工业重镇,农业为工业的发展与腾飞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相对于产业工人,农民仍然属于收入较低的群体,加之其自我积累不足,自我能力发展不充分的先天不足,导致农民在社会发展中很难分享红利。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和资本的注入,鼓励农民担负起农业经济、建设新农村的发展重任,是促其伴随农业现代化共同成长的有效手段。转换和更新农业经营方式,培育和塑造有生产经营意识的新农民。
三.农业网络化 建设物流发展新渠道
农业网络化的推进是形成农业新发展不可缺少的动力。随着居民对食品安全意识的逐渐增强,以及对食品绿色无公害的要求逐渐提高,因此从产地到餐桌的直通运输促使农业运输的极速发展。农业网络化不仅促进农业生产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也可称为链接企业和农户、城市与乡村、消费者与生产者的重要通道,将传统农业带入“两高一优”模式的轨道上。农业网络化的形成势必加大仓储物流的发展,农产品物流体系的形成有利于农产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的顺利实现,有利于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增值,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
一是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业、农村信息咨询服务中介组织 目前,柳州市农业中介服务多以技术推广中心为主,但由于其机构并非生产单位,提供的信息实用性有待加强,而且非营利性机构往往缺乏工作的积极性,咨询服务不及时。因此,发展多种形式的中介组织是加大农业生产与市场接触面的重要链接点。
二是培育、壮大从事农业物流的市场主体。积极整合物流资源,实现物流市场主体的多元化,通过体制创新,培育、壮大从事农业物流的市场主体,使其在农产品物流中发挥重要作用。农产品的物流运输是确保农业充满活力的重要脉络,以市场为依托,组织专业农产品运输是脉络疏通且有效流动的重要保证。鼓励多元化模式经营,通过“生产基地+农户”、“加工企业+农户”、“配送中心+农户”多种模式,提高市场主体组织化程度,使农民在物流配送链中成为利益最大获得者。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承担着现代物流的中坚力量,加快农产品物流企业的壮大,改变过去规模小、服务品种单一和封闭运行的现状,按照农产品流通产业化方向发展。物流产业化建设的同时,要建设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是现代物流社会化的重要服务模式,是可以接受农产品买卖双方的委托企业。它既可以有农民合作社来阻性,形成生产企业自营物流,也可以通过第三方企业来签订合同,两种模式都可以保证农民的收入得到稳定的增长。
三是搭建农业物流电子交易平台,促进信息化建设。信息是物流的灵魂,农业物流信息化的目的是通过农业信息化建设,把信息收集、加工、分析及时传递给农业生产者,引导他们按照市场需求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避免因信息不灵造成的农产品市场大起大落,给农产品交易双方造成损失。
构建农业物流信息平台,物流信息平台是发展新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物流服务效率的技术保障。农业物流企业通过网络,整合分散在各地、各环节中的仓储、运输等功能,实现资源共享,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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