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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委党校“五五”普法工作有亮点、有创新

发布日期:2014-09-03

  
  

为做好2010—2015年法治党校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我校法治建设与科学协调发展,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普法办〔2008〕7号)、《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桂法治通〔2009〕1号)和市委市政府转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2010—2015年法治柳州建设规划〉的通知》(柳发[2010]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党校创建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我校的中心工作,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深化依法行政、健全法律监督、拓展法律服务,全面推进我校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切实尊重和保障教职工的权益,为努力实现“二次创业”、建设广西“一流的市级党校”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目标

从2010年到2015年,公民的法律素质、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显著提高,崇尚法治的校园氛围进一步形成;校委及全校教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党校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矛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决策机制、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法治党校基本建立;民主政治建设和党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诚信度和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努力实现法治党校的目标,进而推动我校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原则

坚持校委统揽全局、协调的原则。发挥校委在推进法治党校建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法治党校建设工作;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的原则。树立和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确保法律法规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为全面实现我校干部培训的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合法权益的原则。校委的决策符合教职工的根本利益,依法保障教职工享有的权利;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党校特色的原则。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研究确定法治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努力实现建设“法治党校”的阶段性目标。

四、主要任务

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转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2010—2015年法治柳州建设规划〉的通知》(柳发[2010]14号)部署的任务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着重完成以下几项主要任务:

(一)加强校委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坚持校委统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民主监督作用,发挥机关党委、工会、妇委会等民主监督作用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决策透明度,扩大教职工有序政治参与。

2、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营造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大力开展《宪法》、行政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以及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校园文化建设,在全社会树立和形成学法、知法、守法、信法意识和习惯,努力形成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2、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理念为立足点,推进“法律六进”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法治理念。二是完善党校法制教育阵地,充分发挥党校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把主体班法制教育纳入党校教育的主体计划,形成以党校法制教育、单位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新格局,把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增强其知法守法意识。三是出墙报宣传。每年根据柳州市法制宣传要点和我校法治计划,利用墙报橱窗开展法制宣传。四是开展“12.4”法制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专栏等系列宣传活动,五是在我校对外网站上建立法制专栏,宣传我校法制活动的学习教育内容。六是向市法治办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上报普法依法治理信息。创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环境。

(三)规范校委行为,建设法治党校。

1、强化校委职能。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校委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积极推进党校信息公开、校务公开,以提高办事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服务干部培训。

2、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教职工代表参与的制度。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对不依照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造成损失的决策,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3、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我校规章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4、强化依法行政责任制。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行行政问责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建立行政首长罢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进一步深化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不断提高行政效率。

(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校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扩大教职工参与、反映教职工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深入推进“平安柳州”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充分发挥党校科研优势,开展“平安柳州”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决策参考服务。

2、完善党校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提高职工参与和自救能力,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工作事故。

(六)规范单位秩序,全力打造“诚信党校”。

建立完善党校诚信体系。深入开展各种诚信活动,健全党校诚信标准,营造规范、良好的党校信用环境。

(七)加强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充分发挥党校的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化服务。一是配合柳州市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我校的法律教师在市内各部门开展有关法律讲座。二是开办法律专业的学历教育,为本市培养法律人才。三是为联建单位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八)强化监督体系建设,增强监督实效。

1、健全监督机制。构建和完善权力监督体系,依法制约权力运作,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权力监督的主要方式。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和党内监督等综合监督手段,确保各项权力的行使得到全方位、全过程的严密监督,努力做到监督体系严密,监督举措到位,监督实效明显。

2、加大监督力度。加强行政监督和公共财政资金、学校工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国有资产的审计力度,加强对校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察,健全效能投诉制度。

3、完善监督体系。加强信访监督,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制度、拓宽信访渠道,切实保障职工的批评建议权、检举控告权、质疑申诉权。充分发挥工会、妇委会的桥梁作用,畅通教职工监督的渠道,认真吸纳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舆论监督。

(九)加强法律教师队伍建设。

我校成立了法律教研室,加强法律教师队伍建设。为了使党校教学能适应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市经济发展的需要,理论联系实际上好法律课,学校制定了培养的具体措施,让法律教师到重点高校培训和到法院进行挂职锻炼,接触和分析一些案例,增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及学法用法的能力。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从2010年到2015年,利用6年时间开展法治党校建设。共分三个步骤。

(一)动员和筹备阶段:2010年6月至12月。我校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法治党校建设动员大会,制定《柳州市委党校2010—2015年法治党校建设的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第一个法治柳州建设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评估和验收阶段:2013年和2015年。进行两次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申报评估和命名,以后每个五年规划期间进行2次评估、复核和命名。2015年,对第一个法治柳州建设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验收,与“六五”普法检查验收一并进行。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常务副校长为组长的我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建设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法治党校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把握方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二)强化检查指导。校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法治党校建设的工作领导。机关党委研究制定法制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职能,保证法治党校建设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健全工作机制。实行校委领导下的工作机制。各科室要积极承担相应的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开展 “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完善法治党校建设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为法治党校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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