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到我校(院)开展办学质量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21-12-13 来源:办公室 作者:袁梧倚
经自治区党委批准,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成立工作组,对全区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开展办学质量评估。根据安排,12月6日—7日,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二级巡视员黄新跃率自治区评估领导小组第七工作组一行9人,到我校(院)开展办学质量评估工作。
会议现场
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办公室二级调研员、自治区评估领导小组第七工作组副组长马维廷主持会议
在评估汇报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校(院)长吕松代表市委欢迎工作组一行。他指出,柳州市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摆在首位,将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纳入市委整体工作部署,压紧压实党委办党校(行政学院)、管党校(行政学院)、建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责任,积极担当、主动作为,推动形成“高质量立校、高标准办学”的良好局面,主要表现为着力夯实“教学质量”这个基础,牢牢把握“科研咨政”这个重点,持续建强“人才队伍”这个关键,坚决抓实“服务管理”这个保障等。他强调,这次办学质量评估对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契机,对于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管理质量等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希望大家主动提高站位,对评估组提出的问题,要虚心接受、深入分析、坚决整改、抓好落实,并举一反三,通过总结经验,认真谋划下一步工作,为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柳州篇章积极贡献党校力量!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校(院)长吕松致辞
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路燕云向评估组汇报了我校(院)对标《广西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办法》开展自查自评的情况,梳理回顾了2016年以来,我校(院)在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的指导和帮助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取得的工作成绩。她表示,此次评估,既是一次对我校教学、科研咨询、队伍建设、后勤服务、管理体系等方面的综合检验,也是一次规范我校办学治校、夯实基础、提升可持续发展潜力的重要行动。我们将以评促建促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若干措施》,切实履行好新时代赋予党校“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新使命。
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路燕云汇报自评情况
最后,自治区评估领导小组第七工作组组长黄新跃介绍了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意义、工作原则及工作流程。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立健全质量评估评价体系,定期对各级党校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和考核,促进党校系统办学水平整体提高。开展办学质量评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推进《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在地方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顺应地方党校(行政学院)的呼声,强化业务指导工作的现实需要,评估工作有利于引导地方党校进一步对标对表,激发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也有利于传导压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支持。评估的目的是以评促办、以评促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通过开展评估,为全区党校(行政学院)之间提供一个相互学习相互观摩相互借鉴的机会和平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以此进一步推动全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评估工作将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进一步检查督促受评单位认真抓好条例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指导受评单位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切实把党校(行政学院)的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二级巡视员、自治区评估领导小组第七工作组组长黄新跃讲话
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等参加了评估汇报会。(文/袁梧倚 图/覃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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